2月2日 献主节
玛拉基亚先知书 3:1-4 或
希伯来书 2:14-18
圣咏 24[23]:7,8,9,10
路加福音 2:22-40
教会在圣诞节后第四十天,庆祝献主节。信友趋前,与来临的主相遇,同西默盎和亚纳一起,宣示耶稣是「启示异邦的光明」。
按旧约法律,妇人产子即成不洁,第四十天应献祭取洁(肋12:1-12);在圣殿将耶稣奉献给天主,也是在满全旧约的法律要求(出13:12;户3:13)。这条法律的原意,是为叫犹太人感念天主在埃及保护长子之恩,将所生的长子都献于天主。圣家借此满全了旧约的法律规条,并展示了耶稣完全隶属在人间权力管辖之下,而祂的父母也是非常守法的人。
献主节同时给我们展示,人的生命是属于天主的。天主是人生命的主人,天主对人的生命具最高的权威性。人应将自己的思想、意志、行为及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天主,任凭祂圣意的措置,因为人所有的一切都来自天主,祂是一切的源头,祂的所有措施都是为著人的好处。
天主,求祢帮助我们藉著参与今天的庆节,更能欣赏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并甘愿将一切奉献给祢,为光荣祢而活。
内容来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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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Feb 02,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