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叮嘱圣轮法院:断案时应在真理与爱德之间取得平衡
(梵蒂冈新闻网)严谨而非死板地守护真理,「毫无缺失地」行爱德,始终谨记「人灵的得救」是「教会最高无上的法律」。教宗良十四世元月26日在梵蒂冈接见罗马圣轮法院神职推事团约4百名成员,如此勉励他们。
在开启司法年的机会上,良十四世在讲话中引用了他多位前任的教导,从庇护十二世到方济各教宗,并著重于「正义的真理与爱德之间的紧密关系」。他指出,这二者并非对立的原则,而是「在本质上彼此相连的幅度」。
他提醒在座的审判者们,切莫「对信友的沧桑经历产生过度的认同感」,以免「真理陷入危险的相对化」。这不仅会发生在诉请婚姻无效的案件上,「缺乏扎实的客观基础就做出牧灵性质的裁定,而且这也会发生在所有类型的诉讼案中,危及其严谨和公正」。
此外,也要避免「冰冷且疏离地判定真相」,不可忽略「对人的关爱,以及诉讼各阶段应有的尊重和仁慈」。为此,教宗敦促要「在爱德中持守真理」(弗四15)。具体来说,就是「不仅要符合理论上的真理,更要身体力行真理,而且必须由真理来光照一切行动」,并「在爱德中」予以落实。
这便是本笃十六世教宗在《真理中的爱德》通谕中所说的:「我们固然要按爱德的规律去寻求、获得及表达真理,但反过来说,也该在真理的光照下去了解、肯定并实践爱德。」(2号)
这一切的目的始终是「人灵的得救」。如此一来,「为正义的真理服务」就能「为人灵的得救做出爱的贡献」。教会法程序的所有面向都在此框架之下。首先,「诉讼程序的不同角色」都必须怀著促成公正判决的「实际渴望」,本著严谨诚信、专业能力和正直良心来行事。
「在诉讼程序中,所有人员尽忠职守,共同寻求真理。这不只是履行职务,更要视之为道德责任感的直接表达」。教宗如此表示,并勉励众人不仅要伸张正义,还要尽力为「人的整体福祉效劳」,而且「满怀教会意识」行事。教宗祝愿,那些「请求对其婚姻结合进行裁断的人」,以及那些「被指控犯下教会法罪行的人、认为遭受严重不公的受害者和主张自身权益的人」,都能赞赏教会法院「在爱德中为真理的服务」。
教宗要求「所有法律工作者都必须依照伦理准则行事,仔细地加以研究和实践」。律师们也要采取「伦理所启发的风格」来「协助信友捍卫他们的权益,维护其利益,同时绝不违背良心认为正确且合法的一切」。
接著,教宗转向审判者,强调他们「蒙召承担起裁定是非对错的重大责任」。「正义与和平都指向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益处,因此需要秩序和真理。当一方受到威胁,二者都摇摇欲坠;正义被侵犯时,和平也陷入危险。」在这层意义上,审判者成了「和平的缔造者,为巩固教会的团结」作出贡献。
教宗最后谈论了对抗式诉讼。他表明,庭审中的控辩对抗「本身不是争夺利益的张力」,而是在案件中明辨真理与正义的「必要工具」。这是「在交互诘问中验证真相的方法」。审判者要保持独立、毫不偏私,从而「按照诉讼程序中浮现的构成要件和论点来解决争端」。教宗说,如果「不遵守这些基本的司法原则,就会对教会共融的法律层面造成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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