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 常年期第二十一週星期二
得撒洛尼前書 2:1-8
聖詠 139[138]:1-3,4-6
瑪竇福音 23:23-26
耶穌對經師和法利塞人的嚴厲指責,推動我們進一步反省基督徒倫理的更深層意義:「捐獻十分之一」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行動,所以,耶穌沒有把它放在一邊,反而強調這是「固然該作」;然而,祂又同時要求「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慈與信義」也不可忽視;否則,他們就是由「瞎眼的嚮導」所帶領的假善人,不能產生真正的善行效果。
耶穌所論述的倫理指導,雖然不難理解,但對基督徒最大的挑戰,就在於如何把具體的倫理行動(捐獻十分之一),和他們內心的道德規範和信念(公義、仁慈與信義)融合一致。耶穌沒有在福音中進一步提供解說,但祂對假善人的描述(由瞎眼的嚮導所帶領)提醒基督徒,只有當我們願意打開心靈的眼睛,跟隨真正善師的指引,才能達致行動與信念融合的境界。
善師基督,求祢幫助我們全心追隨祢,以活出言行一致的基督徒倫理生命。
内容來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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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Aug 26,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