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開啓梵蒂岡司法年:查證真相需要聽取各方的論據
(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3月12日在降福大廳接見了梵蒂岡城國法院的司法人員,並在該法院開啓第93屆司法年度的機會上發表講話,談到在司法界中聆聽的重要性、正義與慈悲相結合和訴諸司法公正的必要性,以及任命司法人員的準則。
教宗首先談到教會走上同道偕行的路程,指出“司法界也受邀請”走這條道路,因為在司法事件中每個參與者都必須一起行走,“透過對質、辯論和對證據的細緻審查來證實真相”,以致作出“慎重和一致的判決”。這要求“不斷地誠懇聽取各方提出的論據和論證”。總之,需要“聆聽所有人”。
教宗指出接著,訴訟的目的該當是“在尊重相關人的情況下實現正義,同時使展望未來及有助於重新開始的社會和諧得到修復”。此外,“在刑事訴訟中,正義應常與慈悲的訴求相結合,後者則邀請人悔改和寬恕。在這兩個極端中存在一種互補性,必須設法取得平衡,認識到若不講正義的慈悲確實能導致社會秩序瓦解,那麽的確‘慈悲是公義的圓滿,亦是天主的真理最輝耀的彰顯’”(《愛的喜樂》勸諭,311號)。
教宗重申“訴諸公正”的重要性,指出這表明“要考慮具體個案的需求,即特別情況要予以特殊的考慮”,使之“與福音愛德的訓誡緊密結合,這是激勵教會一切行動的真正原則”。在司法人員的任命上,教宗解釋說,在梵蒂岡的體制中,教會法典是“首要的規範和詮釋參照的首要準則”。因此,除了“在司法界或包括民事、刑事及行政在内的法庭經驗”外,在司法官的隊伍中至少有一位應“通曉教會法典”。
另一方面,在梵蒂岡開啓的改革進程中,司法人員的工作必定要增加。教宗解釋正在進行的改革的必要性說,“一方面,改革旨在符合國際社會在不同領域形成的衡量標準,例如經濟領域的準則;另一方面,也顧及教會的需求,使其所有結構適應一種日益福音化的型態”。
教宗最後强調,“除了服事愛的福音美德外,法律和判決必須總是為真理和正義效勞“。鑒於這個觀點,“耶穌基督提出的正義並不在於以專業技術來實施的一套規則,而是指引負有責任的人的一種生活態度,首先要求他們致力於個人皈依。這是要求他們在祈禱中懇求和滋養的一種心態,藉此我們能履行自己的職責,將法律的公正與慈悲結合在一起。這並非正義的中止,而是它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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