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聖座動產交由宗教事業局管理
教宗方濟各頒布一道簡短詔書,表明宗教事業局是唯一有權限管理聖座所有動產和流動資產的單位,並下令聖座各部會和機構將所有金融資產轉移至宗教事業局。
(梵蒂岡新聞網)宗教事業局將是唯一有權限管理聖座資產的單位,並將成為聖座及其相關機構所有動產的保管者。教宗方濟各在一道詔書裡確立了這項規則,《羅馬觀察報》8月23日刊登了詔書內文。
教宗方濟各規定,這道詔書「對現行法規有權威解釋的特性,具有穩固且穩定的效力,儘管有某些事情與之相反,即使這些事情發生在此詔書頒布前,或者特別涉及特定情況也不例外」。教宗此文的核心要點是《你們去宣講福音》宗座憲章第219條第3項,其解釋該當是:「在聖座及聖座相關機構的資產管理者和動產保管者的工作方面,宗教事業局是唯一有此權限的單位。」
因此,聖座及其相關機構「如果在宗教事業局之外的金融機構以任何形式持有金融資產和流動資產,必須通知宗教事業局,並在2022年9月1日起算的30天內,儘快把這些資產轉移給宗教事業局」。教宗這道詔書立即生效,並刊登在聖座的日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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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Aug 24, 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