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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國對話:做十足的天主教徒和真正的中國人

在中國有不合乎教會法典的主教,也有未得到政府承認的主教:這是該國兩個基督徒團體共存的現象。一旦本著對話精神開啟談判,其目的就是要設法解決這些具體問題,克服這種局面,走向面目一新的積極前景。

(梵蒂岡新聞網)眾所周知,根據國際慣例,國家之間的談判是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通常只公布最終結果。因此,沒有人知道聖座與中國當局對話的細節。然而,倘若最終達成共識,我們便可想像,這共識將使教會既能在兩個團體同時存在的教區重建牧靈領導上的合一,也能對長久缺乏主教的眾多教區採取措施,使每個教區都有一位受到教會和國家接納和承認的牧人。

我們不能期待這樣的行動是沒有傷痛的。不滿、痛苦、放棄、怨恨是不可避免的,甚至還會導致新的張力。然而,在中國的教會必須經歷這種“穿過針孔的過渡”,我們眾人期望這能起到淨化的作用並成為善的傳報者:沒有贏家和輸家,眾人的貢獻都將是寶貴的。

正如帕羅林樞機所言:“此處並非忘卻、忽略或幾乎奇妙般地抹去許多信友和牧人的痛苦歷程,而是在天主的助祐下,注入因許多考驗而來的人力和靈性資本,從而建設一個更祥和及更友愛的未來。”

如果在中國的天主教會能夠重啟一種更為友愛與共融的局面,同時尊重各方的情感,這將首先對信友的聖事和靈修生活產生積極反響,他們日益努力成為十足的天主教徒,同時也做真正的中國人。

此外,這樣也將能為教會的活動釋放新的能量,並在中國社會中實現更大的和諧。但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眾人的努力和善意。相對於全國總人口,在中國的天主教如果只憑數字會顯得頗為單薄,但素來活躍。儘管許多限制和監控依然存在,其中大部分出於恐懼,擔心宗教能受到“外來”利用而引起社會不安定,但一種面目一新的福傳事業會帶來豐碩果實。

如果一位主教獲得當局承認的路徑是關係到國家、國家法律及其程序的問題,那麼依照教會法典對一位主教合法地位的認可便與教會有關。為能明瞭這一點,有必要認識教會是如何形成的。早在公元第二世紀,聖依勒內(S. Ireneo)就稱教會為靈性共融的團體,她透過主教們連續不斷的繼承,宣講和傳遞由宗徒們建立的聖傳。

 

主教們的宗徒繼承乃是聖傳的保障,是教會組成的基礎。同時,藉著教宗的自由任命或他對合法選舉的認可,教會也對主教的宗徒繼承及其真實性提供了保障。

一位主教,即使有效地被祝聖,倘若不與伯多祿繼承人和其他在全世界履行牧職的主教們共融,就不能行使職務。只有羅馬主教、基督的在世代表及普世教會的牧人才能判斷他們是否適合,藉此承認他們的合法性,重新接納他們進入天主教的圓滿共融並託付他們一項牧職。至於中國的情況,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沒有獲得教宗任命而在中國新近祝聖的主教是非法有效的(極個別的情況除外)。

在中國的天主教會始終是“唯一”的,雖然存在許多不合常規的痛苦情況,卻從來沒有以“脫離”羅馬而自居。此外,在中國的教會也從未提出一種拒絕首席職權的教義見解。

實際上,在此也需要補充另一個事實,那就是與教宗共融的熱切渴望一直存留在非法祝聖的中國主教們的心中。儘管這些主教的情況不合法規,意識到他們與教宗共融的願望也造成近些年來相互抵觸的兩種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這些非法主教有誠意,因此相信了他們的懺悔(儘管不接納若干主教不恰當的行為);另有人認為他們沒有誠意,並多次予以譴責。

正因為如此,就如帕羅林樞機所指出的那樣,任何人都不該沒完沒了地屈服於“那為給兄弟定罪的對立心態”,而是“每個人都應懷有信賴地展望教會的未來,超越各種人性限度”。

(與中國對話系列七,上篇)

2018 July 1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