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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對宗座出缺期審計總署的職責作明確定義

教宗方濟各頒布諭令,對審計總署的職責作更明確的定義。

(梵蒂岡新聞網)即使在宗座出缺期,審計總署也將繼續履行其行政和審計的日常職責。教宗方濟各於4月24日接見聖座國務卿帕羅林樞機後,在5月24日公布的一道教宗諭令中,對審計總署的職責作出這個更明確的定義。

審計總署於2014年由教宗方濟各創立,旨在負責聖座各部會和梵蒂岡城國各機構的審計工作。審計總署的章程於2019年問世,2022年頒布的《你們去宣講福音》宗座憲章也對審計總署的職能作出規範。如今,今年5月24日的教宗諭令,意在彌補相關法規中的空缺,作出相應的調整。

《你們去宣講福音》宗座憲章第18條第2項寫道:「在宗座出缺期,聖座各部會的秘書長負責該部會的日常管理,僅處理常規行政事務。」然而,審計總署沒有設置秘書長一職,而且新版宗座憲章並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現在,教宗諭令寫明:「在宗座出缺期,審計總署的日常行政工作不可中斷,其監管職能在總司庫樞機的監督下繼續執行。」

此外,教宗諭令也確認了審計總署的性質。僅管《你們去宣講福音》宗座憲章並未載明,卻應當遵守審計總署章程的條文。更明確地說,教宗諭令確定了該章程第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的有效性,即:「此聖座機構受託負責聖座合併報表和梵蒂岡城國政府合併報表的審計工作。」

在《梅里達公約》下,審計總處自2016年10月19日起是聖座和梵蒂岡城國的反腐敗機構。

鏈接網址: www.vaticannews.cn

2023 May 25, 11:13